2015-01-30 10:28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投標邀請書
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的內容和招標公告的內容基本一致,只需增加要求潛在投標人“確認”是否收到了投標邀請書的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購項目的邀請招標采用了公開選擇邀請合格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方法。投標人應按資格預審公告要求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招標采購單位應從資格評審合格的投標人中通過隨機抽取方式選擇3家以上的投標人,并向其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凡涉及不同類型項目招標公告內容的,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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